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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芗城一食杂店保健酒过期三年还在卖 店东补偿1000元

发布日期:2024-08-09 09:47:41   来源:文化活动 浏览次数:1

  闽南网3月28日讯 保健酒过期三年多了,还卖给顾客。前日,在芗城区巷口工商所的调停下,食杂店老板林女士赔了1000元钱。

  喝了几口后,周先生和几个老乡都感觉不对劲,一看,瓶身上印着的生产日期是2008年,保质期24个月。本来,酒早就过期了。

  周先生和老乡拿着酒找到食杂店,店老板林女士带着他们到邻近一诊所检查,并付出诊费。尽管经医师确诊,几人并无大碍,但周先生以为,林女士出售过期食物,应该做出十倍补偿。

  遭到拒绝后,26日,周先生拨打12315投诉。经巷口工商所执法人员承认,周先生所说事实。可是并不能“退一赔十”。

  保健酒是食杂店在2010年前进货的,除了卖给周先生的两瓶外,店里仅剩一瓶。林女士告知执法人员,由于保健酒并不好卖,且她误以为酒是藏越久越好,因而,她也没检查保健酒的保质期。

  执法人员解说,“退一赔十”的条件是,出售明知是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但林女士对保健酒过期事前并不知道。因而,不适用该条款进行补偿。终究,经调停,林女士交还买酒的270元,并补偿1000元给周先生。

  执法人员表明,市民观念中有误区,觉得酒是越久越好。白酒和洋酒由于酒精度数高,能够长时间保存,而保健酒保质期一般只要1~2年。因保健酒内有增加药材,成分杂乱,任何物质都是成分越杂乱越简单蜕变。(本网记者 黄颖 通讯员 吴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