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时间不足致酒精度不达标 汉襄王酒业两批次酒产品不合格被罚2万元
发布日期:2024-06-08 13:58:40 来源:kaiyun登录官网 浏览次数:1
中国网财经12月10日讯(记者 贾玉静)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两则“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显示,湖北汉襄王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襄王酒业”)两批次酒产品抽检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酒精度不达标。由于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其两次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分别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680元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累计罚没21360元。
据悉,此次汉襄王酒业不合格产品为一批次黄酒(干型)(生产日期:2020-06-02,规格型号:375ml,生产180瓶)和一批次米酒(生产日期:2019-12-20,规格型号:500ml,生产160瓶),现已全部销售完毕,目前无产品召回。
通告显示,该批次黄酒(干型)不合格原因是生产的基本工艺过程控制不严以及由于复产仓促,导致生产该产品时发酵时间不足,从而造成酒精度偏低;而该批次米酒不合格原因系工人操作失误,误将酒精度为4.0%vo1的标签,粘贴到酒精度为6.0%vol产品上。
汉襄王酒业表示,公司将认真研究原有工序的不足并改进生产的基本工艺,在关键工序上确保质量;对于每批次出厂的产品做严格检查,并建立问责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员工素质培训,提升员工操作水平,逐步的提升技艺水平,最大限度上防止失误。
天眼查显示,汉襄王酒业成立于2015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王金玉担任公司法人及股东,持股票比例52%,王林立持股48%,公司营业范围包含黄酒、果酒、米酒加工、销售。2017年7月,该公司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于2018年5月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