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男人买了6瓶茅台酒发现是假货要求退货并十倍补偿13万元!
发布日期:2023-09-20 19:43:12 来源:kaiyun登录官网 浏览次数:1
湖北孝感,男人买了6瓶茅台。发现是假酒后,他立马回到超市,说自己少付了钱,让老板在从头算账中供认了卖酒的现实。随后,男人要求退货,并十倍补偿136800元。
老板称那是收回散客的礼品酒,自己也不明真相,所以不存在诈骗行为,拒不赔付。两边无法洽谈,男人一怒之下将超市告上法庭!(事例来历: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男人袁某是湖北宜昌人,其母亲的娘家在湖北孝感,由于几个舅舅尚在人世,所以每到逢年过节,袁某总会带上一些礼品去看望他们。这一次,袁某从宜昌开车去孝感走亲访友,抵达后,在当地超市里买了6瓶茅台酒和6条中华烟。其间,茅台酒13680元。
当天正午吃饭时,二舅将袁某提来的茅台开了一瓶款待,但是当世人喝了一小口后,都发现滋味有些不对劲。这款茅台他们之前都喝过,酒香扑鼻、进口浑厚、余味回甘,但这一瓶酒的滋味辣口,喝下去后,嘴里充满了酸涩之感。
刚好二舅家还有曾经喝过的空茅台瓶子,与这一瓶酒是同款。他们将两个瓶子放在桌上细心比照,公然发现袁某所买的这瓶酒标识倾斜,瓶盖背标处的出产日期也有些模糊不清。这应该是买到了假茅台!袁某当即回到超市索要说法。可转念一想,自己这样气冲冲地去大张挞伐,如果超市老板不供认,或许他矢口不移,自己将茅台买走后调包反过来讹钱,那工作就很难讲清楚了。
所以,袁某心生一计,他面带微笑回到超市,告知老板上午卖酒的时分,如同每一瓶少算了200元。
老板一看有这么老实的客户,拿着计算器又细心心细算了一遍。在整一个完好的过程中,袁某和他细心确认了茅台的样式,老板也亲口供认这6瓶茅台是上午卖给袁某的,不会有错!而这一切的说话,都被袁某用手机录音。之后,袁某说这茅台酒有问题,并具体指出,要求退一赔十。老板推称超市出售的茅台酒,是收回散客的礼品酒,自己进货时也并不知情,所以也是受害者,因而不能给予补偿。
两边无法洽谈,袁某拨打了商场监督管理局电话进行投诉,终究经过茅台公司的专员判定,这6瓶茅台酒全部都是冒充注册商标产品。袁某一气之下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交还自己购酒款13680元,并十倍补偿自己的丢失136800元。
袁某想要法院支撑自己的建议,他就必须为自己的建议供给有力的依据,这便是民案中常说的“谁建议、谁举证”!对此,袁某给出了以下几点理由:1、自己在超市购买了6瓶茅台酒,花费13680元,有付出记载和购物小票作为依据。2、茅台酒在饮用时发现有问题,后经茅台公司专员判定,6瓶茅台酒都是冒充注册商标的假酒。
3、《食物安全法》148条规则,出产、运营不契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顾客除要求补偿相应的丢失外,还可以向出产、运营者要求付出价款十倍的补偿金。
4、自己有和超市老板交涉的录音,老板亲口供认卖给自己6瓶茅台酒,这进一步阐明,茅台酒就是在超市里购买的。关于袁某的说法,超市老板给出了自己的争辩反驳理由:
榜首、超市出售的茅台是从散户手中收回的礼品酒,没有供货商,自己不明真相,也是受害者,所以不存在诈骗。第二、袁某上午买酒,下午才来超市理论,他有足够的时刻将茅台酒掉包。第三、袁某以账目问题引自己入套,经过不合法录音,让自己供认茅台酒的出售,自己匆匆一看,未能辨认,这是不合法取证。第四、即便茅台酒是冒充商标产品,但不能证明它不契合食物安全规范,因而不适用“假一赔十”。法院审理后以为:
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食物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则》第15条规则,出售明知是不契合安全规范的食物,顾客除要求补偿相应的丢失外,向出售者建议付出价款十倍补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关于“明知”这个概念,《最高院关于审理食物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六条规则了以下7种景象:
已过食物标明的保质期;未能供给合法进货来历;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进货;未能实行进货查验责任;虚标、更改食物出产日期、批号;藏匿、毁掉食物进销货记载;其他可以认定为明知的景象。
所以,超市从散客手中收买来历不明的茅台酒出售,是归于运营明知是不契合食物安全规范食物的行为,袁某建议超市交还购酒款13680元,并付出货款十倍的补偿金136800元,契合法律规则,应该予以支撑。
别的,袁某的录音不触及不合法侵权等行为,可以为酒从超市购得供给佐证。再经过购物小票上注明的酒的出产日期及批次,同袁某供给的6瓶茅台酒的出产日期及批次相对应,可以证明酒是袁某从超市购得!终究法院判定,超市交复原某货款13680元,付出袁某货款十倍的补偿金136800元。
以案示理,以讼明法;刑一而正百,罪一而慎万。愿我们学法、懂法、遵法、用法,以法律己行,以法卫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