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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网友发文怒斥栟茶甘蔗要卖25元根然而还有卖30元的····

发布日期:2024-02-14 01:16:08   来源:企业文化 浏览次数:1

  今天,南通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则《提醒告诫函》,希望栟茶的大小水果店,乃至更多的行业老板们看看,栟茶的老百姓不容易,挣钱可以,但是要手下留情,现在大家都不容易!

  2024年“元旦”“春节”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行情报价秩序,优化消费环境,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的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和法规规定,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节日期间市场行情报价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和法规规定。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标价内容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更应及时作出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利用互联网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利用互联网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来进行明码标价。

  三、各农贸市场、商超、专卖店、电子商务平台及其他相关零售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开展促销活动。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信息,严禁各种各样的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四、各宾馆酒店、餐饮饭店、交通运输、景区景点、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依法明码标价。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不得价外加价、价格欺诈。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要严格执行定价标准,严禁通过种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价格、乱涨价、乱收费。

  五、严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趁节日之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行情报价,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的价值过高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升商品的价值。不得未提高商品的价值,但不合理大幅度提升运输费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除生产经营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认真自查整改,全面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在节日期间加大检查巡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众多购买的人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线索请保存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